我县依法拆除一违法建筑
2022-04-22 16:00:4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邝东昱 | 作者:文内(见习)胡懿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8680

舜峰镇西城村委会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,擅自动工建设综合服务平台。4月21日,舜峰镇、县自然资源局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对该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。

记者在现场看到,违法建筑周围已经拉好了警戒,整栋楼的水管已经全部拆除,为确保安全,减少对周围建筑的影响,挖掘机正在对违法建筑进行逐层拆除。

据了解,该建筑规划设计没有经过专家委员会审查,主体已建设九层楼房,违法建设面积为405.96平方米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第四十条第一款:“在城市、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、构筑物、道路、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,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、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。”之规定,构成了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动工的行为。

舜峰镇党委委员、武装部部长、宣传委员雷云介绍,接下来,该镇将继续保持防违、控违、拆违高压态势,对违法建设坚持零容忍,对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倒逼公民增强法律意识,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及城市品质。

副县长文国民、县政协副主席陈向国到场指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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